警钟!浙江一高校学生窃取出卖国家秘密被判刑5年6个月!

作者: 时间:2020-04-26 点击数:


警钟!浙江一高校学生窃取出卖国家秘密

被判刑56个月!

日前,国家安全部新闻办公布一批危害国家安全的典型案件。这些案件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其中有一个案例就发生在浙江舟山,为大家敲响了警钟!
 
欺骗、勾联人员窃取、出卖国家秘密
 
据了解,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在网络上以求职招聘、学术研究、商务合作、交友婚恋等各种名义为掩护,巧言令色,欺骗、勾联我社会人员甚至在校学生窃取、出卖国家秘密。20193月,在校大学生庄宇在“舟山全职兼职普工”QQ群中寻找兼职。一位成员主动申请添加庄为QQ好友,并向其提供“某军港附近地图信息采集和沿街商铺拍摄”的兼职工作,要求“每天工作3小时,一周工作3天,日工资200元”。庄宇按对方要求,将个人简历、定位信息和微信收款码通过QQ发送给对方,先后8次应对方要求前往小区楼顶制高点、公园及医院附近,拍摄我国事目标及附近街道店铺、路况等,每次拍摄100200张照片,通过邮箱发送给对方。庄宇还应境外间谍情报人员要求,通过网上购买长焦镜头观测及租船出海抵近观察等方式,先后10次赴我某海军舰队实施预警观察搜集。在此期间,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还对庄宇进行了安全培训,要求以“观察记录为主、拍照为辅”的方式搜报军舰舷号。
 2019
12月,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庄宇有期徒刑5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大家在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时该如何做呢?
公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具体如下:
 
❶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❷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❸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国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❹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具体如下:
 
❶ 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❷ 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❸ 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❹ 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举报。

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

(本文转载自“共青团中央”微信公众号)

 

兰州理工大学∷Lut.Edu.Cn-LanZho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奋进求是
主校区: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86-0931)-2973715 | 西校区: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6号 (86-0931)-297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