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8-21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甘教体〔2021〕4号)和《兰州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在兰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2021年8月17日发布)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及师生返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教职员工

     教职员工8月27日(星期五)到岗上班,8月20日(星期五)返回兰州开展健康监测,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再离兰。

    (二)学生

    按照“先省内生源后省外生源、先高年级后低年级、先老生后新生”的原则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分批安全有序返校报到。定于2021年9月3日、4日、5日三天完成暑期离校老生返校工作,9月9日、10日两天完成2021级新生报到工作。具体如下:

    9月3日(星期五)本科二、三、四、五年级离校省内学生返校报到;

    9月4日(星期六)本科二、三、四、五年级离校省外学生返校报到;

    9月5日(星期日)全体离校研究生返校报到;

    9月9日(星期四)省内生源2021级新生报到;

    9月10日(星期五)省外生源2021级新生报到。

    兰外学生返校当天,学校将在中川机场、兰州火车站、兰州西客站、长途汽车东站安排车辆接站。学生返校和新生报到时,家长不得进校园。

    当前在境内且符合返校条件的国际学生,参照国内学生相同要求返校。

    新能源学院、温州研究生分院、附中按照属地要求另行安排。

二、返校条件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返校

    1.师生员工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不得返校。

    2.师生员工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被属地疫情防控相关部门确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

    3.境外师生未经学校同意一律不返校。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

    1.返校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相关接触史的人员。

    2.返校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返甘师生员工。

    3.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或咳嗽、咽痛、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的暂缓返校,经县级以上医院就诊治疗,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并在康复后申请返校。

   (三)没有上述两类情况的师生员工正常返校

    经返校前14天健康监测,没有前两类情况,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按照学校通知时间正常返校。到校前14天有兰州市以外旅居史的师生,须自备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相关要求

  (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尽责,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师生返校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各自工作,落实“五早”“五有”要求和各项措施,做好情况摸底、健康监测、分类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

  (加强人员管理

   校属各单位要落实管理责任,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严格落实个人责任,主动配合属地及学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教职员工返校、未返校分类统计汇总和考勤工作,8月27日(星期五)下午将返校统计情况报相关部门(机关各部门报机关党委,后勤三个中心报后勤管理处,各学院及其他单位报人事处)。

  (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全体师生要树牢风险防范意识和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关注疫情变化,主动加强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尽快完成疫苗接种。返兰返校途中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随身携带手消液等防护用品。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做好行程与车辆信息记录。

  (其他事宜

   若疫情形势变化或上级有新的要求,学校将适时做出调整并另行通知,请校属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及时关注。

兰州理工大学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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